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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駛於高雄市之柴油物流車輛,須每年取得排煙檢測合格紀錄

瞰車大衛星車隊管理服務【保修管理】提醒您車輛維護大小事!

  1. 112年4月20日起,進入高雄港區之柴油大貨車及曳引車,皆需具備兩年內合格排煙檢驗紀錄。
  2. 未來目標:行駛於高雄市之柴油物流車輛,且車輛出廠滿5年以上須每年取得排煙檢測合格紀錄。

第一階段

管制已於111年完成排煙檢測合格,對象含4大超商(7-11、全家、OK及萊爾富)之所屬及外包柴油物流車。

第二階段

於今(112)年管制大型第三方物流業者,包含新竹物流、嘉里大榮物流、台灣宅配通及中華郵政,目前已陸續協助安排車輛完成排煙檢測合格。

第三階段

【柴油物流車輛經常行經高雄市,或於高雄市設有車輛據點、停車場或柴油車輛設籍於高雄市】之物流業者。

5月說明會,洽高市環保局報名 。

高雄市政府物流車檢驗專線 – 07-372-57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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